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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2002年1月10日,北京市的甲公司与上海市的乙公司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在深圳的房地产转让给乙公司,标的额为2000万元。1月2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2000万元的转账支票。甲公司计划于1月30日向深圳的丙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月29日,丙税务机关以甲公司未按期申报纳税为由,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甲公司于2002年2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甲公司对此不服。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丙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2) 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不经过税务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理由。
(3) 甲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缴纳罚款
(4) 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缴纳罚款,丙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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