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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A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四位股东,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甲持有40%的股份,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股东乙持有30%的股份,担任公司监事;股东丙持有20%的股份;股东丁持有10%的股份。2007年9月1日,股东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如下事项:为股东乙担任董事的B公司提供担保。全体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会,虽然股东丁反对,但是股东会还是通过了该项决议。为此,股东丁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中由股东会对为B公司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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