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试题查看
【多选题】

天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是甲、乙、丙、丁、戊。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由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甲、乙、丙、丁、戊同时也是公司董事会成员。

假设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签订交易额在500万以上的买卖合同,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某日,董事会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和恒信公司签订一600万以上买卖合同。考虑到情况紧迫,甲、乙、丙、丁皆表示同意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只有戊表示反对。后公司因此损失惨重。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商业风险不可避免,甲、乙、丙、丁、戊不需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B.甲、乙、丙、丁需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C.假如会议记录中记载了戊提出反对,则戊不需要承担责任
D.假如会议记录中记载戊最后改变主意表示同意,则戊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甲是某公司的职工,某日甲开着大卡车从邻城送货归来,路上因疲惫不堪而打瞌睡。一不小甲公司位于H省B市,乙公司位于W省S市。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王某向钱某借了50万元人民币,钱某要求王某提供担保。遂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一间价值甲、乙是夫妻,丙是甲的母亲。2010年8月1日,甲在一次意外事件中下落不明,则下天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是甲、乙、丙、丁、戊。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的标的额为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