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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天湖》。剧本尚未发表,王某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某未征得王某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并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创作影片的所有音乐。万某在完成创作后不久,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继承人为其妻吴某。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该电影剧本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应具备的条件有()。A.独创性
B、实用性
C.可感知性
D.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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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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