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厂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厂于合同成立后 10日内向乙厂供应原料,乙长应于一个月内向甲厂提供制成品。合同成立次日,乙厂发生水灾,损失严重。甲厂判断乙厂已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拒绝向乙厂运送原料,而与丙厂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把原料运到丙厂。乙厂多次与甲厂交涉,并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甲厂始终不予理睬。一个月后,乙厂由于原料短缺,只好停工、停产,损失严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厂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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