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创办一家合伙企业,生产加工豆类制品。为了扩大经营,合伙企业于2000年10月向银行贷款10万元,还款期限为1年。2001年6月经赵、钱、孙三位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李退伙。银行贷款到期时,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无力偿还,这笔银行贷款应该由( )
A.合伙企业偿还
B.赵、钱、孙偿还
C.赵、钱、孙、李按照合伙协议的比例偿还
D.赵、钱、孙、李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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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4%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6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