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2011 年 10 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 A 有限合伙企业(简称 A 企业),合伙协议协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以劳务出资;乙出资 5 万元;丙、丁各出资 50 万元。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2013 年 1 月 8 日,A 企业与 B 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货款 80 万元,收到货物后
7 日内付款。2 月 26 日 A 企业如约收到货物,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付款。
4 月,乙因发生车祸瘫痪,退出 A 企业,并办理了退伙结算。
7月,丙未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以其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 C 银行借款 15 万元。
8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丁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
9月,B 公司向 A 企业催要上述到期货款,因 A 企业无力偿还,B 公司遂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B 公司又要求丁承担全部责任,丁以债务发生时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乙拒绝向B 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丁拒绝向B 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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