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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以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77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戊以自己的姓名使用权出资,丁戊的出资( )。
A.有效
B.无效
C.经其他规定同意后有效
D.经公司登记机关同意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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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8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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