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在对某输油管线的EPC总承包过程中,承包商设计部对业主原来的设计提出了优化建议书,通过从新选择管线线路而将原来的管线长度降低了40km。业主在得到承包商此设计优化不影响工程的原定各项技术指标的保证后,以变更的形式批准了承包商优化建议书,并提出按合同规定的变更处理,即根据删减的工程量来减扣合同款。承包商不同意,认为本项目合同标明为“固定总价合同”,即使删减了工程量,也可以拿到全部合同额,所以只要业主批准设计优化就可以了。
本案例中,由于承包商提出设计优化给项目带来的利益由业主一方单独享有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