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6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