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义务人金谷乡铁厂裁定强制执行,执行数额为100万元。但当时金谷乡铁厂银行账上只有80万元,执行人员发现金谷乡水泥厂账上有60万元,遂从中划走了20万元。后金谷乡铁厂因资不抵债濒临倒闭,金谷乡水泥厂提出异议,经审查其为独立法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要求法院赔偿不能成立,法院依赖定强制划拨属于合法行使职权行为
B.法院不必赔偿,因法院强制划拨行为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
C.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法院执行错误,应执行回转或由提出执行申请的一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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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7%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