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为初中同学,今年均为17岁。甲仍在上高中,乙则初中毕业后直接参加了工作,月收入1000元。乙想买一台电脑,甲向乙某表示,自己有一台九成新的电脑是以6000元购买的;如乙愿买,自己以5000元出手。乙问甲能否做主,甲说自己都17岁了,这点小事怎么作不了主!于是二人以 5000元成交。这一合同的后果为: ( )
A.乙的父母有追认权
B.乙有催告权
C.乙有撤消权
D.甲的父母有追认权
E.甲有撤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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