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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公司分别取得在同一街区相邻的两块建设用地,并各盖了10层办公楼,乙临街,甲在其后,甲的后院有一个小出口。但甲为了车队出入更方便,遂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西侧宽5米、长150米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专留给甲的车队通行,期限20年,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1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年后,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保留在乙地通行的权利

B.甲单独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丙
C.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丁
D.甲将办公楼和在乙地通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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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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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各占1/3的份额,甲准备转让自己的财产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B.所有权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