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1.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2.2017年4月8日,乙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及权利状态属于()。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有权占有
D.直接占有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3.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D.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4.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出售给丁,丙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丙行使撤销权应遵循的规则有()。
A.自丁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B.自丁的胁迫行为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C.自丁的胁迫行为开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D.自丁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E.自2017年7月20日起5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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