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远与杨涛原是好朋友,但因合伙做生意产生不和,刘远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涛给付货款6000元。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涛提出刘远的哥哥借其7000元,要求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1000元。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将两诉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远哥哥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涛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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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2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6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