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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从1993年9月15日离开住所后一直没有音讯,1998年7月3日,甲的合伙人乙和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的配偶和子女表示反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接受乙和丙的申请,宣告甲的死亡
B.驳回乙和丙的申请,不作死亡宣告
C.发出公告,1年后甲未出现便宣告甲死亡
D.进行调解,待乙、丙与甲的配偶和子女达成一致协议后再决定是否宣告甲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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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8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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