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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以下属于此条款的是()
A.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B.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C.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D.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E.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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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下列哪项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A.法律B.国际条约C.行政法规D.习惯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