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2014年5月26日,某县工商局以刘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对其51台电脑予以扣押。刘某于2014年7月13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县工商局撤销“扣留财物决定”,返还所扣押的电脑。
1、关于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合法
B县工商局实施扣押期限违法
C经县工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扣押期限
D延长扣押期限不得超过10日
2、根据《行政强制法》,刘某对该县工商局实施扣押享有的权利包括()
A陈述权和申辩权
B要求告知延长的扣押期限及理由
C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D依法要求赔偿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