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经济法的经济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各种权益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B. 平衡协调原则经济法体系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在竞争法律制度中,通过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平衡市场各主体的利益,协调竞争秩序,恢复和发扬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C.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充分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和价值目标 D.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清晰地反映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和根本特征的,成为其效力贯穿经济法的立法、司法、守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