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甲企业投资基建项目,向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 同,以10台自动机床作为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为甲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保证合同,但未明确抵押保证顺序。因发生自然灾害,甲企业10台自动 机床中9台损毁,只有1台完好。乙银行要求甲企业以自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若甲企业到期未还款,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所有。”甲企业为了筹资,将抵押的1台机床进行出售。与不知情的A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A企业在签订合同次日起支付了款项,并计划10天提货;后来甲企业又将抵押的1台机床卖给不知情的B企业,又与B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B企业签订合同当日将机床提走,并计划于月底支付货款。A企业按计划提货时,发现机床已被B企业提 走。A企业以机床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要求B企业归还。
(1) 抵押合同中“若甲企业到期未还款,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所有”是 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 甲企业与A、B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各自说明理由。
(3) 贷款到期后,乙银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请说明理由。
(4) A企业以机床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要求B企业归还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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