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林某因牙疼到张某开设的个体诊所就诊,张某对林某的痛牙作了简单的处理后告知林某次日上午到诊所做拔牙手术。次日上午,林某依约来到张某的诊所。张某为林某诊察后,认定左下第七颗磨牙龋坏引起牙疼,经消毒、麻醉后,实施手术将该牙拔掉,并将拔掉的牙交给林某。几天后,林某到省城出差,又感牙疼,经省立医院牙科医生诊断,确诊林某是因左下第六颗牙龋坏引起牙疼,并建议林某将坏牙拔掉,林某疼痛难耐,只好同意拔去该牙,并将该牙带回。事后,林某将其保留的两颗牙齿,送医疗机构鉴定,确认拔掉的第六颗磨牙确属龋齿,而第七颗磨牙并无龋坏现象。于是,林某以张某拔错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①返还拔牙的费用人民币100元;②赔偿其直接损失,包括第2次拔牙的医疗费120元、植牙费用2000元;③赔偿其健康受损的精神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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