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36.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携带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彭某携带的三袋白色粉末状物为葡萄糖粉。彭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运输毒品罪
C.窝藏转移毒品罪
D.不成立犯罪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5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4%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和犯罪停止形态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甲意图杀死张某,当被告人岳某因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趁休庭之机打伤法警逃跑,较长个体户胡力因不服某区烟草专卖局扣押财产决定向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扣押决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某到兰州后就打电话叫来了魏某、华某等同伙,花钱买了几家关于假释说法正确的是()A.对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犯罪可以适用假释B.对既成立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