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7人,现实有董事5人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600万元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12%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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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