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3%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