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英国某公司与我国深圳某公司订了一份电子元件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英国公司遂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深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仲裁费。深圳公司收到裁决书后,一直未履行该裁决。英国公司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公司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请求不予执行。请问: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的有:( )。
A.仲裁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B.仲裁庭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C.仲裁员在仲裁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D.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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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2%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