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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1-1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样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二: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止施工1个月。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赔。根据合同约定,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给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未报建设单位审批:依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事件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
事件五: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现场出入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件六: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编制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和节点处理措施。
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计划工期能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为保证工程进度目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哪条施工线路?
2.事件—中,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5.除地质勘察报告外,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选型依据还有哪些?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补充了哪些主要内容?
6.事件五中,施工现场还应在哪些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至少列出五项)?
7.事件六中,板材组装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板材安装节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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