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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刑法》第167、168、169条所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这四种犯罪的共同主体是( )。
A.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经办的工作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D.国有公司、企业的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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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2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7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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