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有权发布特赦令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单选题】黄某购买飞跃公司的一款软件,因其稳定性不明确,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上著有免责声明。黄某在安装时点击了同意,但在安装软件后,该程序将电脑上储存的系统当做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所有文件。针对案例中的情形,下面哪一说法正确?( )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飞跃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以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飞跃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以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单选题】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驾驶时,乙翻越护栏横穿公路,被甲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
A.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
A.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
【单选题】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提示标志,乙开车撞毁所有标志,导致丙骑摩托车路经此地时避让不及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于丁的损失,下列哪个选项说法正确?(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印刷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印刷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印刷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印刷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对加重的处罚应以( )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单选题】在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D.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D.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其核心是( )。
A.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B.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正确制定或认可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
C.依法治国
D.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B.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正确制定或认可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
C.依法治国
D.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