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习题练习

司法考试卷四易错题(2015-12-3)
1题:材料一:2007 年底,姜某因丈夫有了第三者,便跳楼自杀。她生前写下了“死亡博客”,将自杀原因归咎于丈夫的不忠,并贴出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这些内容在网上公开后,论坛众口一词痛骂“负心郎”王菲与第三者。网友展开了“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诸网络。在现实生活中,王菲父母的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了诬陷恐吓标语;王菲的工作单位也因被骚扰将其辞退。
材料二:2006 年的“踩猫事件”、“铜须门”事件、2007 年的流氓外教案、华南虎事件以及2008 年的“天价头”事件等,都凸显了网络的力量,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就是所谓的“人肉搜索”。
材料三:《某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较大市)规定,“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 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
材料四:刑法第七修正案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结合上述材料,从以下角度自选一个角度进行论述
1. 自由和秩序的关系
2. 法和科学技术的关系
【分析题】:

2题:在某网站论坛上,一条名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帖子引来了众多跟帖。帖子是一个网名叫“意悠然”的女子发布的。“意悠然”述说了她跟一个24岁的男子在网络聚会上认识、同居并怀孕的过程,但因为“意悠然”自身方面的原因和男子家人的反对,最终没能结婚,男子也突然消失,至今没有出现。在生下孩子并与男子的亲属交涉无果后,“意悠然”选择了“网络通缉”的方式找人,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帖子中还贴有10张相片,包括两人的合影、婚纱照和婴儿的相片,并公布了孩子父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以及毕业学校和时间。“意悠然”说:“最想的是让孩子见见父亲,我们都有错,所以我不想去追究过去的事情,我要做的是对孩子负责,也希望他像个男人。”多数网民在对“意悠然”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用激烈的言辞对“负心男”进行指责,其中不乏谩骂和诅咒,并有人开始查询男子的行踪。因为男子的姑妈曾经代表侄子出面跟“意悠然”交涉过。几名网民公布了男子的姑妈在南京的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
请:运用民法原理对“意悠然”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分析题】:

3题:2008年8月9日至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戴河召开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王胜俊院长在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围绕“为什么说人民性是本质属性、核心价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实现”等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司法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也需要通过司法能动来反映与体现。
请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的人民性与能动司法”谈谈自己的看法与认识
【分析题】:

4题:三鹿奶粉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后,曾为三鹿产品做过代言的邓婕、倪萍、薛佳凝、花儿乐队等均成为网友炮轰对象,而之前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傅艺伟代言“锅王”、葛优代言“亿霖木业”、文清代言“眼保姆”……类似代言风波不断发生,明星代言问题再次被高度关注。“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条出现在《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从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被表决通过起,几乎成为人们议论最多的一条规定。
根据上述材料,从法律的角度谈谈你对明星代言广告责任问题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表达准确。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分析题】:

5题:案例:2008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个超市准备实施盗窃。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49.50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1036元)抢走。
本案在庭审中出现了两个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不构成入户抢劫。
请你分析哪一种意见更合理,并表明理由。
参考法条
1.《刑法》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分析题】:

6题: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是许霆案件被提起公诉并被一审判决为秘密盗窃国家金融机构罪,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轰动,然后又重审,并于3月31日公开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但将一审的无期徒刑改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由于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以还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以上材料,试从法律视角阐述对沉默权的看法。
【分析题】:

7题:材料1.某市交通委员会表示,要建立一套视频系统,每一台公交车的车厢内都安装摄像头,公安的网络系统连接起来,一旦发生盗抢,公安将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材料2.为了贯彻“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某人民法院指出,“对于在追诉期内的犯罪,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改表现以及所在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材料3.2009 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由于采用便民立案措施,全国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的比例,同比分别上升13.23%和31.47%;同时由于加大调解力度;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涉诉信访同比下降49.74%。
结合上述材料,谈一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分析题】:

8题:材料一:消费者傅某在B市一家精品店购买了一块镀金手表,价格40元。当时,傅某怀疑手表是假货,但精品店负责人说不会有假,并指出如果有假可以按照商场的店堂告示“假一罚十”来赔偿。几天后,傅某找人鉴定认定该表为假冒,傅某即向精品店老板讨要说法,遭拒。精品店认为该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在商店,主张“十”不是“十倍”;并说“假一罚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加倍赔偿原则相抵触,所以他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他不能作出十倍的赔偿。但他同时表示“愿意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倍赔偿处理”,即退还40元货款,再加倍赔偿40元。傅某向B市消协投诉,要求精品店按“假一罚十”的承诺进行赔偿。最终,消协经过调解认为“假一罚十”承诺有效,精品店按照“假一罚十”的承诺,赔偿消费者傅某400元。
材料二:消费者马某在G市一百货商场未付款就拿走价值120元的商品,商场以店堂告示“偷一罚十”为依据,要求对马某罚款1200元,并指出这是行业常规。双方僵持到中午,马某最终同意前往银行取款接受罚款,被商场依“偷一罚十”的规定罚款1200元。后来,他以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被告主张原告自愿接受罚款,该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原告则坚持自己拿走商品是一时疏忽,不构成偷窃,商场无权对其进行处罚和损害其名誉。G市L区法院认定“偷一罚十”的店堂告示无效。判处商场立即把罚款退还原告。G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告已经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仍判处商场立即把罚款退还原告,但是对于未付款即将商品带出商场的原告,除了要求分摊诉讼费用以外,并不罚款或要求悔过。
从法律渊源与法律适用的有关原理角度,分析两个材料中店堂告示在法律裁判中的作用及局限性。
【分析题】:

9题:材料: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思。这为我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加快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建设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其列为中国共产党前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这一思想,在此前的十六大报告论述前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已有体现,其中有两处比较明显:一是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前我国将要实现的小康社会比2000年有六个“更加”,其中第五个“更加”是“社会更加和谐”;二是报告第二部分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根据材料,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角度简答对和谐社会的认识。
【分析题】:

10题: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举行期间的道路畅通,北京市政府制定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规定从2008年7月1日到9月20日,北京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和黄标车禁行。2008年7月1日,北京市公布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机动车减征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的具体方案。对于在2008年7月1日到9月20日期间,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社会机动车和禁止行驶的黄标车及其他机动车,享受减征3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已缴纳的养路费和车船税可在明年缴费时抵扣。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对上述问题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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