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来源: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热点预测案例分析(1)
【分析解答题】在某网站论坛上,一条名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帖子引来了众多跟帖。帖子是一个网名叫“意悠然”的女子发布的。“意悠然”述说了她跟一个24岁的男子在网络聚会上认识、同居并怀孕的过程,但因为“意悠然”自身方面的原因和男子家人的反对,最终没能结婚,男子也突然消失,至今没有出现。在生下孩子并与男子的亲属交涉无果后,“意悠然”选择了“网络通缉”的方式找人,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帖子中还贴有10张相片,包括两人的合影、婚纱照和婴儿的相片,并公布了孩子父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以及毕业学校和时间。“意悠然”说:“最想的是让孩子见见父亲,我们都有错,所以我不想去追究过去的事情,我要做的是对孩子负责,也希望他像个男人。”多数网民在对“意悠然”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用激烈的言辞对“负心男”进行指责,其中不乏谩骂和诅咒,并有人开始查询男子的行踪。因为男子的姑妈曾经代表侄子出面跟“意悠然”交涉过。几名网民公布了男子的姑妈在南京的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
请:运用民法原理对“意悠然”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网考网解析:
【答题思路】“意悠然”事件在网上曾经很热闹了一阵,而且事件的发展也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由开始众多网友一致谴责、追查甚至漫骂“负心男”,进而转化成更多的网友对始作俑者“竟悠然”进行谴责,甚至谩骂!这个事件中涉及到婚姻法中的抚养权、民法中的隐私权以及“网络通缉”这个能深刻影响人们生活的新生事物。我们的论述也应该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 【范文赏析】提纲 第一段:抄原文,提观点。原材料概述,指出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第二段:析概念,写原因。解释隐私权的概念,并论述案例侵害隐私权之处; 第三段:如何做,注意点。从抚养权论述正当的做法,适用权利不能越界; 第四段:注意点。论述网络通缉的违法之处; 第五段:喊口号——总结 标题: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南京女子“意悠然”(网名)与同居男孩生下孩子后发现孩子父亲突然失踪,就在网上掀起了轰轰烈烈网上通缉“薄情郎”的行动,意悠然在网上发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寻人帖子,并在网上公布孩子父亲的照片和身份证号、住址、毕业院校班级等信息。但她得到更多的不是同情,而是谴责,甚至谩骂!因为她已经不知不觉由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害人者,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非法窥视他人的隐私、非法宣扬他人的隐私都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网络具有明显的媒体性质,甚至同传统媒体比较起来,其快速传播、互动的能力更强,“意悠然”在网上公布孩子父亲的照片和身份证号、住址、毕业院校班级等私人信息,必将对该男子的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而该男子的这些个人隐...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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