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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

2016年01月21日来源:司法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司法卷三64
【单选题】 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哪里( )
A.合肥
B.深圳
C.上海
D.北京

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住所的认定 [详解]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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