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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基层法院在用简易程序审理一件标的额较小的经济纠纷时,发现案情比较

2016年01月22日来源:司法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司法卷三64
【单选题】 某地基层法院在用简易程序审理一件标的额较小的经济纠纷时,发现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详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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