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

2018年07月27日来源:司法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因为A区为被告住所地
B.本案应由B区法院管辖,因为B区为原告住所地
C.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C区为合同履行地
D.本案应由A区、C区法院管辖,由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A 考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天龙公司与地虎公司签订的化工原料购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因此应由被告住所地即A区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