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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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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消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消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消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消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消的法律效力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该条规定了债的抵消。 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互相消灭。抵消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消,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给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消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消,所以B选项不正确。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消。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消,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费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所谓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是指依给付的性质,如果允许抵消,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例如,以不作为债务抵消不作为债务,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故不允许抵消。 抵消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消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消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消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消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消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消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消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消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消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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