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万州公司在王起明与中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起明更高的报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万州公司在王起明与中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起明更高的报酬,与王起明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中会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万州公司对此应承担什么责任( )。
A.行政责任
B.说服王起明回甲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王起明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连带赔偿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题中情形正符合此条规定的情况,因而该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为正确答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