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二每日一练(2017/12/28)
【多选题】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座二层小楼,并将该房卖给耿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以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胡某因此申请撤诉,符合下列哪些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撤诉?
A.申请撤诉是胡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B.县土地局改变原处罚决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属于放弃职权的行为
C.县土地局将此变更决定书面通知人民法院
D.耿某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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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试题解析:
[考点]申请撤诉
ABCD。依《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因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往往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往往会直接涉及其利益的增损。
因此,人民法院建议或组织原告与被告协调、和解过程中,也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故A、B、C、D项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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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99%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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