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二每日一练(2018/9/20)
【单选题】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9题)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入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在下面提交答题后即可查看答案与试题解析
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二每日一练(2018/9/20)
【单选题】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9题)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入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在下面提交答题后即可查看答案与试题解析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试题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特点
[解析]简易程序作为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一系列特点,总结如下:(1)在适用程序上。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均不适用。(2)在适用法院上,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3)在审判组织上,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4)在适用案件上.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那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定刑较轻、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对那些案情复杂、重大、难以定性的刑事案件则不宜适用简易程序。(5)在控诉职能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6)在庭审程序上大为简化,但是被告人最后陈述这一庭审环节不能取消。(7)在期间和送达方式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送达起诉书至开庭审判的时间,不受《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2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的限制;在开庭审判前,人民法院在通知有关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时,可以用简便方式进行,记录在卷即可;整个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比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期限要短,符合诉讼效率的要求。(8)在宣判形式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一般应当当庭宣判,而不采用定期宣判的形式。《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是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而不能够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选项B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可见,人民检察院对于是否出庭有选择权,可以派员出席法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1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简易程序会使法庭审理程序简化,但仍应当在判决宣告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能剥夺。选项D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其他有关规定重新审理。也就是说,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得变更为普通程序。但是一经确定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转换为适用简易程序。
另根据《刑诉解释》第117条的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若不在案也就不能够出庭,此时人民法院不能够开庭审判,而应当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可见,如果被告人不出庭,适用任何程序的法庭审判都是不能够进行的,简易程序也不例外。因此选项A错误。
[难度系数]*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62%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4%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2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