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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朱晓欠李刚3万元,朱晓有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车,现朱晓将该车赠与其好友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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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朱晓欠李刚3万元,朱晓有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车,现朱晓将该车赠与其好友张平,李刚发现朱晓除了该小车外,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一赠与会影响朱晓偿还债务,于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法院认定_________。
A.该赠与应予撤销
B.该赠与有效
C.该赠与部分有效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不涉及赠与效力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咸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咸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朱晓赠与汽车即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李刚造成损害,因此李刚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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