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卷三每日一练(2018/10/2)
【多选题】日盛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部分出资人申请了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行为违法的是:( )
A.在重整期间,经宏利集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日盛集团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他人负责债务人的经营事务
C.在重整期间,对日盛集团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可以继续行使
D.在重整期间,日盛集团或者管理人为了继续营业的需要,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取回质物和留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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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网参考答案:B、C、D
网考网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l款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所以选项A合法。
第74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B违法。
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C违法。
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D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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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2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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