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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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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情形是哪一项
A.张三以自己的房屋为王二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银行对张三的房屋拥有抵押权
B.李四将祖传的油画赠与救命恩人赵五,赵五接受取得油画的所有权
C.甲父因病去世,甲继承其父三间房屋
D.甲父因病去世,乙根据与甲生前所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取得甲父生前所收藏古董一件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因法律行为取得物权是最常见的法律事实,包括因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行为取得物权,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典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他物权。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物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因时效取得物权;因公用征收或没收取得物权;因附合、混合、加工取得所有权;因继承取得物权;因法律的规定取得物权。选项A是抵押权的设定,B是赠与,D是遗赠,而C是继承,因此,C是正确答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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