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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接管是金融监管部门为了挽救发生重大危机或者将发生重大危机的商业银行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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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接管是金融监管部门为了挽救发生重大危机或者将发生重大危机的商业银行所采取的一种行政措施。如果作为某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你认为下列对商业银行接管终止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接管期限,直至商业银行恢复偿付能力才终止
B.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则接管终止
C.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则接管终止
D.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则接管终止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接管期限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6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三)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故BCD项正确,A项不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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