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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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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于是停止执行死刑,后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判决没有错误,于是对被告人执行死刑
B.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决定于30日以后对被告人执行死刑
C.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发现被告人正在怀孕,于是决定停止执行死刑,并且当即依法改判
D.某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可能改判,于是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
网考网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1项、第2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A选项的违法之处在于,当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而不是立即执行。B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必须在7日内交付执行。C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对于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情况,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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