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地
C.出票地
D.付款日期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第87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据此,选项A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选项B、C未记载时该支票有效。支票是见票即付,故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必要,选项D排除。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