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特定类型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但下列哪项不属于可以适用先予执行的案件
A.汪老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
B.人身侵权诉讼中受害人追诉加害人给付医疗费用
C.工人张三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给付工资
D.欧陆商场使用王甲的肖像没有支付报酬,王甲起诉请求给付赔偿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先予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 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依此可知ABC项均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而D项是正确答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