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某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对该省财政厅厅长挪用公款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来源:网考网司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对该省财政厅厅长挪用公款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终止审理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属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形。 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重点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15条已经连续5年成为司法考试的必考内容。其考点都在于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对上述情形的不同处理方式: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在立案阶段,如果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如果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以裁定终止审理。不过,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具体而言,本题考查的是在侦查阶段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处理方式。根据上述规定,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所以选项A正确。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本案被告人所涉罪名为挪用公款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该案作为贪污贿赂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所以在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是侦查机关。又因该案处于侦查阶段而非审查起诉阶段,所以人民检察院不应作出不起诉决定,选项B错误。此外,宣告无罪和终止审理都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处理方式,而本案处于侦查阶段,所以,选项C、D也是错误的。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