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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9世纪兴起的分析实证法学派是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个选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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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9世纪兴起的分析实证法学派是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
A.“法不是别的,就是正确的理性;它规定什么是善与恶,禁止邪恶。”
B.“法律科学的任务并不是赞成或不赞成它的对象,而是知道和描述对象。”
C.“逻辑、历史、习惯、功利和否认的行为标准,可以单独地或结合起来形成法律进步的力量。”
D.“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内部的力量推动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专断意志推动。”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关子法的本质的学说观点 [解析] 自然法学派的法律观存在漫长的历史并且在其发展过程中起了很多变化,但有些共同的特征,比如法从本质上不能有悖于客观规律,法根源于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符合社会性和理性,其功能在于实现正义,作为一种准则能够使人们明辨是非善恶等,所以该学派十分重视法律的终极价值的探索,并以此来评断实在法。 分析法学派基于实证哲学的立场,提倡抛开法律的价值观念,对具体的政治法律制度加以分析,揭示法律的结构和构成。其发展经历了老分析法学和现代分析法学两个阶段,主要特征是把研究对象限于实在法,重视对实在法的形式进行逻辑分析,提倡与道德无涉。代表人物有奥斯丁、凯尔逊、哈特和拉兹等。 社会法学派是西方19世纪末在社会学的影响下和批判分析法学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法学思潮,属于功利主义法学中的社会功利派。该学派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了一种与分析法学不同的实在法观念,即“活的法”或“事实上的法”的观念。它自产生后发展很快并形成了很多支派,成为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法学流派之一。代表人物有耶林、庞德、韦伯、狄骥和卡多佐等。 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坚持历史实证主义立场、反对理性自然法的一个法学流派,其在19世纪广为流传,泛指以历史的观点和历史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的一种法学思潮,而后在英国和美国传播和发展。代表人物有萨维尼、梅因和卡特等。 本题B项是分析实证法学派凯尔逊的观点,其从实证主义出发,力求以一种完全科学的方法米解释法律,排除一切道德和精神上的考虑,纯粹探讨法律,“纯粹法学”由此得名。他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分析实在法的结构,而不研究法律和经济、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关系。 A项是自然法学派西塞罗的观点。C项是社会法学派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中的观点。D项是历史法学派萨维尼的观点,他通过对法的产生、法的本质和法的基础三个问题的阐述,表达了该学派的代表性理论。萨维尼认为;“法律只能足土生土长和几乎是盲目地发展,不能通过正式理性的立法手段来创建”。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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