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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镇苗圃是1995年经某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村办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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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镇苗圃是1995年经某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村办集体企业,其经营范围主要是花草苗木,兼营绿化工程。2000年9月某镇人民政府发布政发(2000)第22号《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规定》的文件。该文件规定:为加强全镇园林绿化管理,对经营绿化工程的苗圃、工程队共12个单位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或限制其经营范围,某镇苗圃亦在其列。某镇苗圃不服,遂以镇政府侵犯合法经营权为由,于2000年10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A.判决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予以立案受理
D.裁定不予受理
网考网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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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处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内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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