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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题: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香港特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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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8/12/25日司法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89%
【单选题】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
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网考网参考答案:A,答错率:89%
网考网试题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相关内容。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的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据此,A项中享有提案权的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是其常委会,因此A是答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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