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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下列哪些民事裁判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A.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B.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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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哪些民事裁判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A.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B.关于回避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的裁定
D.除权判决

网考网参考答案:A、B
网考网解析:

[测试点] 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权。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上诉,而不适用于复议。因此,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因而对除权判决不服的,民事裁判当事人是无权申请复议的。选项D是错误的。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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