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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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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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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答案解析: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但留置权行使不当。王三与装裱店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王三不按期交付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装裱店对该画为因承揽合同而合法占有,故有留置权。依《担保法》第87条之规定,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跟内履行债务。装裱店只给王三30天期限,故其留置权行使不当,不能通过行使留置权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解析]   本题中共有人李四、王五对于张三的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即属典型以行为表示追认――要求分得货款。实际上李一、李五之间约定的“附条件”,并非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条件,故精确地讲,这是一个“附所有权转移条件”的合同,而不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依《合同法》第133条的但书规定,当事人有权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条件(时间)。依《担保法》第33、34条的立法精神,只要对某物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当事人即有权利将之设立抵押。但是,《担保法》第 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依此,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一般动产抵押不得对抗第三人,故其效力仅基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而不能影响对于该物的其他物权人的利益。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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